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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2021年度工作要点第一季度落实情况督查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5-17 点击数:

各部门、相关单位:

根据《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 枣庄学院关于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》(枣院党字〔202126号),学校对全年各项工作内容,均明确了牵头领导、责任单位。为督促各部门单位切实有效推进工作落实,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,学校办公室将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。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研究,围绕工作要点确定的任务,结合实际,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。根据督查工作安排,现对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第一季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,具体要求如下:

1.请工作要点中各项工作牵头单位(即排在首位的责任单位)填写《学校2021年度工作要点任务督查表(第一季度)》(统计时间截止514日,表格到学校办公室网站“督察督办”栏目下载)。填写时,要围绕任务要求,突出重点、亮点工作,凝练语言,简明扼要。

2.各牵头单位填写完表格后,请打印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,加盖本单位印章,报送学校办公室(综合楼802A室,联系电话:86866)。同时,请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xywmk@163.com。报送截止时间为52116:00。办公室将对工作落实情况跟进督查,并通过网站、OA平台等方式及时公开督查情况。


党委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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