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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统计每年需专题开展的工作事项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09-22 点击数:

各部门、相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提高工作计划性和预见性,提高会议议事效率,结合巡视反馈意见,现需进行统计:

1.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每年规定需要专题研究的工作事项和频次;

2.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开展的工作事项及频次。

请各部门、相关单位认真梳理各自工作领域的上级及校内印发的政策文件规定,明确文件依据和责任内容,按要求填写统计表,确保无遗漏。

报送时间及方式:请于926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以“部门+专题事项统计”命名发至zzxywmk@163.com,无需纸质版。没有的也请注明“无”进行报送,以便统计。

不明事宜,请联系86866

  

 

办公室

2021922



每年需专题开展的相关工作事项统计表

序号

研究事项名称

文件依据

责任主体

责任内容

责任部门

每年要求次数

已完成次数

需完成次数

1

例子:全面从严治党

《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<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>的实施意见》

党委会

学校党委每年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,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。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。

党委办公室

2

1

1

2

例子:意识形态工作

《中共枣庄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<党委(党组)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>的实施意见》

党委会

学校党委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,定期向省委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。

宣传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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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写注意事项:

1.  研究事项:填写工作事项名称,比如“党建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、思想政治工作”等;

2.  文件依据:填写上级、校内印发的各类文件规定;

3.  责任主体:填写“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”或者“党委书记、校长、党委领导班子成员”;

4.  责任内容:填写文件规定的具体要求。

枣庄学院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    地址: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综合楼    联系电话: 0632-3786715  0632-3786716 鲁ICP备05047007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