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培养学院:
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,提高课程教学质量,决定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评教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教范围
本次评教范围为本学期研究生开课课程,包括公共必修课、专业必修课、专业选修课。实践课程和学生重修课程,不参与本次学生网络评教。
二、评教主体和对象
评教主体是枣庄学院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有课程安排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。评教对象是本学期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。
三、评教方法
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,使用手机或者电脑访问登陆“研究生管理系统”进入评教模块对每一门所学课程按指标打分。
四、评教工作安排
研究生评教工作时间:2026年1月4日至1月10日
(一)评教实施阶段(2026年1月4日至1月8日)
1.相关培养学院负责通知和指导学生开展网络评教工作;
2.评教过程中的问题由培养学院负责收集并反馈研究生处;
3.根据研究生处提供的各学院研究生评教进展情况,及时督促学生完成评教;
(二)评教结果统计、反馈阶段(2026年1月9日至1月10日)
学生网络评教成绩由研究生处反馈至各教学院部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评教;
(二)学生评教时,要控制90分及以上的教师数量不能超过30%。请各培养学院在安排评教工作时,给学生明确要求、重点强调90分及以上的教师数量不能超过30%;
(三)各培养学院负责专业课任课老师评教,按照研究生评价(65%)、督导评价(15%)、同行评价(15%)、领导评价(5%)比例,计算任课老师的评教总分,评教总分排名前20%为优秀;
(四)所有公共课任课老师评教成绩只采用研究生评价,评教成绩排名前20%为优秀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请各培养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学生的网络评教工作,加强领导、精心组织,把通知要求和评教打分中的注意事项通知到所有参加评教的学生,督促学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网上评教工作。
(二)学生网络评教期间,研究生处将及时公布各学院“学生参评率、完全评价率”,方便各学院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评教。最终参评率、完全评价率将作为学院年终考核依据之一。
联系人:马磊
联系电话:15163211166
研究生处
2025年12月24日